黄圃摩的司机搭了一只醉汉,可怕的一幕发生了!

责任编辑:蔡思颖  来源:人在黄圃  发布日期:2018-11-02

搭摩的乱指路,

不仅冤枉司机绕路,

还将司机打伤,

什么人这么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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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还原

月黑风高的晚上,摩的司机钟某某(被害人)在中山市黄圃镇一市场附近摩托车载客,一名醉酒男子柏某(被告人)说要坐他的车。

柏某(被告人):“我要坐你的车,你载我去XX厂。”

钟某某(被害人):“你喝醉了,你坐不稳,我不能载你。”

柏某(被告人):“我可以坐稳的,你载我去,多少钱都给你。”

于是,柏某(被告人)上了车,一路上边走边指路,钟某某(被害人)感觉他指的路不对,但柏某(被告人)却坚持让钟某某(被害人)按他说的走,最终绕了很久才去到目的地。

钟某某(被害人):“老乡,你指我兜了那么远,多加3块钱可不可以。平时从某市场到这里要5元,你多加3元给我。”

这时,柏某(被告人)的家属(不知是妻子还是女友)出现了,并准备付钱给钟某某(被害人)。

(普法君:让人无语的事情开始了……)

柏某(被告人):“你带我兜了那么远路,还要收我的钱?”

钟某某(被害人):“是你指的路,你要我这样走的。”

明明是自己绕路,却不给司机钱,还想用手指戳司机。

(普法君:这是把自己当黑社会了?)

过了一会,一名老年男子过来说帮柏某(被告人)给钱,柏某(被告人)也不让。

(普法君:酒还没醒?)

因为当时现场很黑,看不清楚,于是钟某某(被害人)跟对方说:“你不给钱,我就报警。”

(普法君:可怕的一幕发生了!)

忽然有一根桌球棍向钟某某(被害人)扫了过来,钟某某举起右手来挡之后跑开,柏某(被告人)还对钟某某(被害人)穷追不舍。这时民警、摩的司机老婆和孩子都赶过来了,钟某某(被害人)向民警说明情况,因钟某某(被害人)的手仍在出血,民警叫120救护车将摩的司机(被害人)送往医院治疗。被告人柏某被接报赶至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普法君:民警到场,事情结束。)

经鉴定,被害人钟某某右手损伤为挫裂伤,X光检查见右侧第2掌骨近端、远端骨折,为开放性骨折,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某某诉称,被告人柏某的犯罪行为造成其经济损失,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如下:医疗费13802.25元(包含拆除内固定钢针的后续治疗费约4500元)、误工费12500元、护理费500元、交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5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共计人民币38302.25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病人费用清单、医疗收费票据等证据证实其损失情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某某提供的损害赔偿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确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受损失合计27021.64元。

法院判决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柏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赔偿其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理有据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应以本院核定的为准;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等项,均无证据证实,本院均不予支持。对于精神抚慰金,依法不予处理。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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