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卫生间抽烟被辞退!公司要赔偿吗?法院这么判……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02-28

员工在厂区卫生间内吸烟,公司能不能开除?

记者从我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劳动纠纷:洗手间内吸烟,员工失去工作

据介绍,中山市一化工公司员工凌某某因吸烟失去了工作,公司以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开除。凌某某为此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赔偿金81985元。

凌某某于2008年12月12日入职中山市某化工公司任充填组长,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49分至9时53分期间,他使用公司办公楼第一间洗手间,在此期间抽烟被另一员工梁某某如厕时闻到浓烈烟味,并告知保安,随后被公司调查。

同年2月9日,该公司以凌某某在洗手间内吸烟的行为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辞退吸烟员工,公司违法吗?

被告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针对本案这一焦点问题,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争辩。

原告凌某某认为,他并未在被告公司的办公地点吸烟,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且证人均是被告公司的员工,与公司存在重大的利害关系,陈述是否客观应当存疑,不应采信。

被告中山市某化工公司辩称,2018年1月25日,该公司与原告凌某某进行面谈,凌某某也明确承认其在洗手间吸烟的事实,并恳求公司不予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公司无须赔偿

法庭审理查明,中山市某化工公司明确规定员工若在厂区内包括洗手间内吸烟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须知有“厂区内禁止烟火,一经发现人员在厂区内抽烟和使用烟火,从绩效工资扣除500元,并马上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内容。

且凌某某确认,其清楚知道公司所有区域内禁止抽烟及员工在洗手间内吸烟将被辞退,故中山市某化工公司以凌某某在厂区内吸烟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凌某某诉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驳回原告凌某某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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