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财产保全中心启用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08-05

为确保财产保全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成立财产保全中心,从8月1日起开始专职办理财产保全事务,为当事人提供保全审查、受理和缴费的“一站式”服务。

长期以来,当事人在诉前、立案、审理、审理后执行前等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分别由法院不同部门审查,保全标准不统一,不能满足案件“快审快裁快保”的要求。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我院共收受财产保全案件1466件,申请保全标的金额达到12亿元,日益增长的案件数量和庞大的保全金额,对财产保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今年,我院筹建了财产保全中心,贯彻“诉保分离”理念,将分散于各业务庭的财产保全工作交由财产保全中心统一办理,并在立案大厅设立窗口,配备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专职人员。

该中心将我院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执行前、仲裁四类财产保全案件的审查、裁定、复议工作集中进行办理,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后,就可以完成保全审查、受理和缴费的“一站式”服务。同时,缩短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周期,切实提高保全工作效率。

财产保全中心运行后,有利于把财产保全工作从审判业务庭分离出来,确保法官精力集中专注审判,提高审判案件质量。另外,通过实施保全,及时有效地预防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为执行法官执行生效判决提供了先决条件,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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