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13729号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6-17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13729号
李祖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吉光盛世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月幸、郑颖、李祖军、苏平双、洪标、郑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李祖军即视为送达。本院原定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现改为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