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2072民初13729号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6-17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72民初13729号


李祖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吉光盛世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月幸、郑颖、李祖军、苏平双、洪标、郑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李祖军即视为送达。本院原定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现改为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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