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2072民初730号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6-17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72民初730号


张文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被告张文锋、严德樟、刘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张文锋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电话:0760-12368  承办法官:廖志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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