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2072民初730号
责任编辑:李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06-17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72民初730号
张文锋: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被告张文锋、严德樟、刘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的诉讼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张文锋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1年8月23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电话:0760-12368 承办法官:廖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