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捞人”骗钱近3万元 判刑一年半,缓刑三年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4-05-09

    商报讯 称能疏通关系“捞人”,骗走被害人家属近3万元,后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薛某某在我市经营一无证麻将馆,被害人龙某曾在这里工作,龙某去年4月吸食毒品被警方抓获。薛某某随后与龙某父母取得联系,夸大龙某的违法事实,称他有关系可以帮忙疏通,因此骗得29500元。不过,龙某拘留15天后被释放,其父母向薛某某索要钱财未果后报警。
    案发后,薛某某家属已代赔付被害人29500元,并获得谅解。法院以薛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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