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岳母结伙盗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23

    本报讯  48岁的周某金是王某的岳母,两人除了都是湖南人外,还有一个共同点:盗窃。去年7月至8月,两人在小榄镇合伙或伙同他人作案,屡屡以佯装购物为名盗走商铺经营者的手机。近日,市第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1个月至1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8月20日,小榄升平西路一床垫店铺正在营业。一名中年女子进入店内了解产品,营业员黄女士便将手机放在柜台桌面上,与同事小彭一起向该女子介绍。期间,一名男子进入店内四处查看。中年女子看了几款床垫后表示不满意,后出门坐上该名男子的摩托车离开。营业员黄女士扭头发现,自己放在柜台桌面上的iPhone4S手机被盗。
    2013年8月27日,警方在古镇镇外海大桥路段将这两名盗窃嫌疑人周某金、王某抓获归案。破案后,赃物未能缴回。
    中年女子叫周某金,1966年出生。周某金曾在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另一作案的男子叫王某,是周某金的女婿。经进一步审讯,两人交代了从去年7月至8月期间,在小榄镇合伙或伙同他人进入4家商铺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周某金和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结合两人犯罪事实,法院在近日对周某金判刑1年,对王某判刑11个月,并各处30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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