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加油卡套现1万余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6-04

    本报讯  昨日,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特别的盗窃案。中山一间管桩公司司机盗取加油卡后,伙同加油站员工套现1万余元。近日,这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各被处罚金2000元。
    23岁的萧某源原是中山某管桩有限公司的司机,22岁的唐某斌原是中石油中山市东升镇一加油站的员工。2013年5月至7月初期间,萧某源利用工作便利,多次盗取公司的两张车辆加油卡,然后伙同加油站员工唐某斌通过刷加油卡套现的方式盗窃油卡内的金额共计16486.32元。
    得手后,二人共同分赃挥霍。同年7月4日,两人相继被抓获归案。破案后,赃款没能缴回。法院认为,被告人萧某源、唐某斌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结合两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于近日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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