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称饭菜“有头发”敲诈大排档

男子得手2000元获刑11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6-11

    一名广西男子以饭菜里面有头发为由,向古镇一间大排档老板索要5000元,并威胁纠集人员前来闹事。得手2000元后,他被警方抓获,近日被市第二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5月17日晚上9时许,22岁的贾某和朋友在古镇海洲迎丰新村一大排档吃饭。期间,贾某以饭菜里面有头发为由,向该大排档老板吴某索要5000元,并威胁纠集人员前来闹事。“他在驾驶摩托车离开不久后返回持刀向我们晃动,还不断要求我们给钱,我只得与对方讨价还价。”被害人吴某证实,他最终支付了2000元,对方才离去。
  去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警方在古镇将贾某抓获归案。破案后,赃款未缴回。法院认为,贾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结合贾某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在近日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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