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残不成砍伤劝阻人男子赔偿2万获缓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6-12

    因女友提分手,四川男子在小榄的出租屋内欲自残,后还将前来劝阻的邻居砍伤。近日,市第二法院审结了这宗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阿强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37岁的四川人阿强在小榄打工,与女友在佛山务工时相识,感情一直很好。2013年8月,女友回家乡后,没再回小榄,手机也关机。10月23日,阿强的女友通过电话提出分手,阿强因为想不开,就坐在出租屋地上喝啤酒消愁。
  陈某夫妇是阿强的邻居,当天便好心到阿强的房间劝阻。随后,陈某见阿强捡起地上酒瓶玻璃碎片打算割自己的手腕,陈某就用脚企图踢开碎片,不料却踢中阿强。阿强因此发怒,跑到阳台拿起做菜用的菜刀砍伤陈某。
  同年11月2日下午,阿强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阿强赔偿了对方2万元后获得谅解。法院认为,阿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主动投案且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近日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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