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法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诈骗犯罪案情及趋势

犯罪团伙呈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12-03

    12月2日上午,市第二法院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近三年审结的诈骗案总体情况和分析。记者了解到,该院审结的诈骗类犯罪案占比不大,但近三年来增长迅速,仅2015年1-11月,市第二法院已受理诈骗类案件115件,超过2013年全年该类犯罪案件总数1.2倍。法院分析发现,如今呈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
    当日上午,市第二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2013年10月期间,黎某波谎称李某是某镇原副镇长,骗取三名被害人13500元后逃匿。2015年3月6日晚7时许,黎某波被警方抓获。
    市第二法院认为,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他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责令黎某波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市第二法院介绍,2013年至2015年11月,该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373件,审结7178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8500余人。其中,该院受理各类诈骗案件共249件,审结各类诈骗案件215件。在已生效的判决中,该院判处诈骗类犯罪分子 300余人,其中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7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 人,重刑率15%。
    “从我们审结的案件来看,犯罪团伙如今呈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市第二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近日,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团伙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多达24人。该犯罪团伙主犯通过成立公司,并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先后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68930条及他人信用卡,招募团伙成员22名并进行统一的“三通话术”培训。
    犯罪分子分工配合,互相扮演相应角色,冒充一些单位的“科长、老师、秘书、助理或相关品牌官方客服人员、总监、导师、药师、部长、主任、财务等虚假身份,诱骗219名受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涉案金额达550余万元。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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