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6610号起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7-18

黄桂荣、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梁庆梅:

  本院受理原告梁月颜诉被告黄桂荣、中山市富贵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梁庆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已经倒闭,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正,并从出借之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到2016年6月20日止为138593元,本金100万加利息共人民币1138593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16年9月22日上午9点00分在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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