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妨害公务获刑9个月

医院门口扰乱秩序并袭警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2-09

本报讯 2月7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一起妨害公务案的判决。一安徽女子在医院门口扰乱医疗秩序,后抓伤并咬伤一民警一辅警,为此,她付出了有期徒刑9个月的代价。
  金某今年38岁,安徽人。2016年8月13日晚7时许,金某及其家人在横栏镇横栏医院门诊大楼放射科门口吵闹,严重扰乱医院秩序,公安人员接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过程中,金某不听劝阻,将民警赖某锋推倒,并抓伤、咬伤民警赖某锋和辅警冯某明。随后,金某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赖某锋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冯某明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市第二法院认为,金某无视国家法律,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她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结合金某认罪态度好,对她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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