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2013号
责任编辑:郭钰华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8-1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蔡智鹏、王丹凤:
本院受理原告宋涛瑞与被告蔡智鹏、王丹凤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3)粤2072民初2013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宋涛瑞撤回对被告王丹凤的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