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9071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9-1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民初9071号

王信高:

本院受理原告艾贝山与被告王信高、东莞市广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3)粤2072民初907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艾贝山撤回对被告王信高、东莞市广源物流有限公司的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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