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责任编辑:许鸿雁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5-11

  近日,我院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一、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4月24日,我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会议认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开展学习、层层认真落实,确保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

  二、制定工作方案,分阶段进行学习贯彻。一是深入传达学习。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分管各部门、所在党支部进行重要批示精神解读、宣贯,发挥表率作用。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抓好干警的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二是深化学习讨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1天以上时间进行学习研讨,组织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专题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党支部采取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庭室会议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网络学习”与“微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社会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讨。加强全体干警的教育培训,确保全员覆盖,使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领会“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内涵,做到耳熟能详、入脑入心。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结合省市学习要求,立学立行,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要紧密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我市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三、联系实际谋划推动各项工作。一是以“四个坚持”引领法院改革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创新基层党建,试点“支部建在审判执行团队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书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司法事业新篇章。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努力化解矛盾,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坚持改革开放,向司法体制改革要动力,学习发扬先进经验,始终当好排头兵。二是切实担负起“三个支撑”的历史使命。总结法院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等方面探索的经验,转化为审判执行管理工作中管用的制度和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水平。三是努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保持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其提供高质量的法治环境。深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努力在法治现代化中走在前列。全院要通过学习统一思想、通过学习行动一致、通过学习补齐短板,认真实干、创新多干,结合我院实际开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中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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