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怼”辱骂反被开除?一直闹到高级人民法院,结局是......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4-03

人工客服在遭到客户刁难甚至辱骂时,如果“硬刚”回去会怎样?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人事争议案例,引发关注——

案例显示,2019年,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客服叶某某在处理一客户投诉时,客户情绪激动,多次质疑“公司收费为什么那么高”,并带有辱骂性语言。

叶某某一时没忍住,“硬刚”回去,在回复中有“我妈已经死了,你不用骂我妈”“犯错的是我们公司,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跟我妈有什么关系”“你可以骂我,你骂我妈干嘛”等内容。

2020年1月8日,公司以出现辱骂性语言、服务态度恶劣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任职长达16年的叶某某不服,于是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公司赔偿30万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公司相关规定约定劳动者不论何种理由辱骂客户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通话录音显示叶某某在处理客户投诉时,由于客户多次辱骂其已故直系亲属,产生“你要先去死”的不当用语,属于事出有因,尚不违反职业道德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公司适用前述约定认定叶某某辱骂客户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理性依据,故法院认定中山顺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原告叶某某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工资差额5977.19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07840元。

公司不服,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叶某某在客服过程中被客户辱骂至亲后导致情绪激动,确实存在一些不当和不规范言语,但并没有与客户对骂,言行尚未超出一个公民和一个公司员工被辱骂之后正常的应激反应,公司单方解除与叶某某的劳动合同的做法,缺乏足够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公司还是不服,继续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叶某某虽然有使用不规范语言,但尚属于针对辱骂语言的一般应对,尚未超出一般公民以及公司员工被辱骂后所作出的正常反应范围。

高院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级法院的判决均是支持叶某某,让不少网友直呼“爽文”。也有人提醒,记得多体谅客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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