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变“临时法庭”,市第二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便民利民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5-15

会议室变“临时法庭”悬挂国徽、会议桌拼成临时“审判台”……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港口社区居委会的会议室里召开。为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市第二法院将法庭搬到居委会“巡回审判”,法官就地办案、现场调解,顺利审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市第二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港口社区居委会的会议室内。通讯员供图

案件中,张先生的父亲与中山某建筑公司存在劳务关系,该公司欠下张父劳务款多年未支付。后张父去世,张先生多次讨要劳务款未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为查清案情、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追加张父的其他继承人(即张先生的母亲、哥哥及姐姐)参加本案诉讼。考虑到张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前往法院参加诉讼确有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设在张母住处所在的居委会,就地解决纠纷。

从坐堂审案到送法上门,“巡回审判”是市第二法院便民利民务实举措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第二法院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彰显为民情怀——在法院及法庭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立案区,扩宽来访群众参与立案、诉讼的渠道;为老弱病残孕当事人畅通诉服、送达“绿色通道”;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过去一年,该法院向26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6万元,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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