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194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194号

李衡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市横栏镇恒美压克力板材门市部被异议人中山市美临灯饰有限公司、李川、李衡执行异议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2023)粤2072执异194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中山市横栏镇恒美压克力板材门市部的异议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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