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596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596号
广州龙树进出口有限公司、涂淼淼、毛平娥: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广东宏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广州龙树进出口有限公司、涂淼淼、毛平娥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请求裁定:
追加涂淼淼、毛平娥为(2023)粤2072执3603号案的被执行人,涂淼淼、毛平娥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2022)粤2072民初15027号民事判决和(2022)粤2072民初15029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广州龙树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广东宏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相关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