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556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556号
中山市宏仕达刀具制品有限公司、蒋富贵: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覃知坚与被异议人中山市宏仕达刀具制品有限公司、蒋富贵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证据等诉讼材料。异议人提起执行异议,请求裁定:
追加蒋富贵为(2023)粤2072执8035号案的被执行人。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相关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