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209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209号

杨展鹏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市小榄镇金腾辉五金商行被异议人佛山市顺德区家膳美电器有限公司、蒋国勇、杨展鹏执行异议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2023)粤2072执异209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一、追加第三人杨展鹏为(2021)粤2072执12404号案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80万元范围内对该案佛山市顺德区家膳美电器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第三人蒋国勇为(2021)粤2072执12404号案被执行人,在未缴纳出资15万元范围内对该案佛山市顺德区家膳美电器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驳回异议人中山市小榄镇金腾辉五金商行的其他异议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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