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执异247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执异247号
广东义泰建设有限公司、何妹、刘小雅、王蕊: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广东义泰建设有限公司、何妹、刘小雅、王蕊执行异议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2023)粤2072执异247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一、追加第三人何妹为(2023)粤2072执恢339号案被执行人,对该案广东义泰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异议人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的异议请求。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