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初11556号

责任编辑:余泳茵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1-2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3)粤2072民初11556号

 

中山市懿轩照明电器厂

本院受理原告绘生活(厦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懿轩照明电器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2023)粤2072民初115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绘生活(厦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绘生活(厦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绘生活(厦门)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已付]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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