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民初15975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2-2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2072民初15975号
周建冯:
我院受理原告中山弘致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玉玲、卢恒、王铸国、张林兵、周建冯股东出资纠纷【案号为(2023)粤2072民初15975号 】一审已结案,现王铸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上诉请求如下:
一、请求依法改判,判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中对于上述人
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