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诉前调20921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1-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民诉前调20921号

 

中山市杰巽灯饰有限公司、王洁、付相太、付江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章氏金属购销部与被告中山市杰巽灯饰有限公司、王洁、付相太、付江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清偿原告铜材货款108139.7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延付货款的利息(按本金人民币108139.7元,自2022年12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四倍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请求由被告承担原告维权的律师费4500元;

四、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暂合计:112639.7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中山市杰巽灯饰有限公司、王洁、付相太、付江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22日10时4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送达组0760-898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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