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2072民诉前调20922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1-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2072民诉前调20922号

 

中山市柒悦灯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华钰涂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柒悦灯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2140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中山市柒悦灯饰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3月20日10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一月九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送达组0760-89828570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