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980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3-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980号

   

平南华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陈文张、廖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古镇龙晨变压器厂、沈玉龙与被告平南华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陈文张、廖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货款459032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59032元为基数,从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月3日,金额为31474.3元);

二、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平南华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陈文张、廖文彬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4月26日10时1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六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16、0760-8982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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