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2-26

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

编者按

人民法庭虽小,却位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实践活动,全市各人民法庭积极深入基层,创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式、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各有成效的有益经验。



-古 镇 人 民 法 庭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人民法庭(下称“古镇法庭”)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实现基层矛盾不上交。

古镇法庭团队合影。


20231-11月,古镇法庭累计受理案件5994件,案件量同比下降9.36%,诉源治理效能日渐显现。

古镇人民法庭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庭的第一要务,将“调解”贯彻诉讼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调解作用,共同化解纠纷,收到了良好效果。

古镇法庭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探索“法官+调解员”运行机制,推进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法官“一对一”指导,共同与专职调解员完成诉前调解工作,做好诉调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降低诉讼周期。坚持审调结合,做好“马锡五传承人”,改变法官“坐堂办案”模式,让法官走出法庭调解调查,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推动很多疑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古镇法庭还积极与辖区内及周边地区的综治维稳、兄弟单位和行业协会建立联动机制,与基层各界共同发力,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内驱力。创立跨界联合调解,打造联合调解“同盟”。目前,古镇法庭已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外海法庭、中江两地司法所、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签署了《照明电器行业纠纷联调共建工作协议》,建立跨界调解工作室,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古镇法庭法官面对面为群众答疑。


为了推动司法职能向前延伸,构建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链”。古镇法庭与横栏镇司法所达成“庭所共建”协议,就开展诉前联调、参与基层治理、开展普法宣传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共同做好“西江伴语”调解室工作开展合作,充分践行“以和为贵、定分止争”的调解理念,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古镇法庭始终把“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目标,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依托“人民法官下村居”、法律“六进”,开展学雷锋普法宣传、主持青少年模拟法庭、开设母亲节普法课堂等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协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参与非诉纠纷化解,打通人民法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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