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后...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12-15

一波三折后...

一起货款纠纷

多家公司闹上法庭

法院判决

照明公司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货款

但判决生效后

照明公司却不履行法定义务

成为了被执行人


市第二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依法对配件厂7台设备进行拍卖

但设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按照法律规定

科技公司向法院提交“以物抵债”申请

但照明公司却十分抗拒

让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怎么办?


且看一波三折

执行法官巧用“情理法”解难题


“法官,我同意承接照明公司的机器设备。”设备流拍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科技公司负责人为减少损失,尽快回收债权,给承办法官徐伟打来了电话。

按照法律规定,市第二法院依法裁定“以物抵债”,由科技公司以变卖起拍价49.8万元的价值承接7台设备。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被执行人照明公司却百般阻挠执行,拒绝向申请执行人交付设备。原来,科技公司和照明公司的货款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尽可能给予照明公司生产自救的机会,在征求科技公司的意见后,徐伟法官对照明公司被查封的设备采用了“活封”的方式。双方同意,在拍卖过程中,照明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设备进行生产,但不得有转移、故意损坏设备等行为。照明公司在设备拍卖后,配合法院将设备交付给买受人。但是如今照明公司却反悔了。“不能拿去抵债,我还有工人工资、房租水电未交,要处理好这些才行!”在接到“以物抵债”的通知后,照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化名)拒绝交付设备。“如果你想保障工人、房东利益,可以先行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然后依据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徐法官向宋某解释相关法律。但是直到全部变现程序结束,都无人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宋某也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明材料。于是,在设备交付现场,出现了“一波三折”的情况。

一折”——阻碍执行 依法拘留
“不准搬走机器!”11月8日上午,徐伟法官与法警一行四人来到江门市新会区,前往照明公司存放涉案设备的地点办理交付手续。然而宋某非但不配合,反而通知其所谓的工人、房东等近二十人来到现场,采取堵塞搬运通道、堵住机器设备、围堵执行干警等方式阻碍执行。

执行干警反复地向现场人员讲解财产调查措施、信用惩戒等问题,宋某等人均置若罔闻。在新会区法院的协助下,徐伟法官依法对阻挠执行的宋某采取拘留措施。
二折”——坦露缘由 全新方案
外面的工人有些是我新合作伙伴陈某(化名)叫来的人,我出机器,他出钱,现在搬走机器,我没法向他交待,只要不搬走机器,可以让他做担保,否则我就真的再无翻身可能了。”上了警车的宋某,像泄了气的皮球,没了先前的抗拒,主动向法官坦陈了事情的缘由。徐伟法官立即联系了陈某,但陈某却拒绝担保。“不行,我不同意做担保,就算科技公司同意放弃抵债,但机器还是有可能被法院其他案子执行,到时我是人财两空!”陈某说。

经过与陈某进行交谈,徐伟了解到了陈某的顾虑,再结合科技公司的实际需求,提出了新的执行方案:即被执行人按照法院裁定将设备交付给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取得设备后,可将设备卖给陈某。这个方案兼顾了各方诉求,科技公司和陈某对方案当即表示了认同。

三折”——不懈调解 一举三得
但新的问题又随之而来,科技公司和照明公司对货款总额及付款方式分歧较大,且都态度坚决,协商了一轮又一轮也未能达成一致。
眼见双方面对面协商争吵不断,执行法官果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向各方释明法律,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当日下午4时,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科技公司将6台机器以对价22万元售予陈某,维持现状,无需交付,剩余1台当日搬走。至此,本案最终得到了一举三得的结果:被执行人照明公司与其合作伙伴陈某可以继续使用设备,延续了双方的合作,又解决了案涉机器设备的交付难题,更消除了企业停工停产带来的工人失业问题。“法官,我为我之前的态度道歉!感谢你促成了我们的和解。以后,我们几家公司还是一样继续做生意!”看着事情圆满解决,宋某也当场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道歉,三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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