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初3655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4-1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初3655号


张玉群、罗飞:

本院受理原告姚瞻沐与被告张玉群、罗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

2、被告支付逾期利息12000元;

3、原告对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118144号车位进行变卖、拍卖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张玉群、罗飞。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5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760-8982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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