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1617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5-0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稿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1617号
卢成福: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小榄镇顺联印花厂与被告中山市凯莱博服饰有限公司、张雪美、卢成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卢成福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无法直接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加工款1003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2年7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4年6月19日9:15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第26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