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五家公证处签署司法辅助事务协作框架协议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11-16

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提升审判质效,10月27日,我院审委会专委冼伍根代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与中山市石岐公证处、菊城公证处、火炬公证处、桂山公证处和凤翔公证处五家公证处共同签订了《司法辅助事务协作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我市五家公证处将进驻法院,设立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站,双方协作的方向是共同探索公证机构参与调解、参与取证、参与送达、参与评估鉴定机构的抽取、参与保全、参与执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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