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不让法律文书变“白条”

市第二法院今年前5月执行到位金额15.8亿余元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6-28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记者昨日从市第二法院了解到,该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维护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5月,市第二法院执行局共新收案件5976件,累计结案4116件,执行到位金额158895.60119万元。执行到位率71.07%,实际执结率48.16%。

  案例一:拖欠3万余元货款“躲猫猫”,法官巧扮客户揪出失信人

  2017年初,经营商行的李女士关停店铺后将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寄放在朋友李某处。李某约定以40360元购买,但他在支付了1万元后,一直拖欠余款30360元。2017年11月,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案件承办人许双阳多次去李某的户籍地查找,最终找到了李某的父亲,依法向其父送达了传唤李某到庭的传票。2018年1月30日,李某到庭与李女士达成了和解,承诺7天内一定向李女士付清全部款项。然而,李某7天过后不但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人也不知所踪,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此时,李女士向承办人反映李某在经营微商,而且李某的微信朋友圈显示他生活得十分惬意。承办人与执行长方振华商议,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额不大,李某应该有一次性全额履行的能力。随后,方振华以消费者身份再次拨打了李某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方振华告知李某法院已将他的微信朋友圈相关图片截图并保存,如果他还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李某才同意愿意再次到庭配合执行。

  李某到庭后依然表示没钱支付货款,承办人明确告知他如果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院将对他司法拘留。就在将李某扣留在羁押室不到半个小时,其父母立即赶到法院当场支付了全部款项。

  案例二:拖欠亲戚19万余元,制衣厂老板得知要被拘留当场还款

  付先生是张某的姐夫,从2000年开始,张某陆续因创业、买车、办厂等向付先生借款20余万元,在偿还部分款项后,张某拖欠18.6万元。2017年11月2日,市第二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为193076元。

  法院经联查没有发现张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付先生反映,张某如今在佛山开办了三家公司,出行有奔驰等豪车,绝对有能力归还案件的欠款,但相关公司和车辆却都没有登记在张某名下。

  2018年4月9日,在付先生的带领下,承办人徐伟率执行干警一行赴佛山最终在一制衣厂内找到了张某。张某表示他现在生活困难,制衣厂是他侄子的,他只是打工而已,有营业执照为证。

  承办人要求张某一同回法院协助调查,张某迫于司法压力表示会进行偿还,但同时称因与付先生是亲戚,他们自己自行解决即可。付先生明确表示拒绝。鉴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且张某有拖延时间的嫌疑,承办人指示干警立即带张某返回法院。

  这时,张某才承认制衣厂及奔驰车都是他的,还表示可以一次性偿还款项,请法院不要拘留他。最终,在承办人现场监督下,张某通过网银将款项转账到了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一宗原本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案例三:被害人受伤赔偿款没着落,法院执结拖欠十年款项

  “感谢廖法官!”近日,中年男子牛先生将一面“秉公执行、公正严明”的锦旗送到了市第二法院执行一庭女干警廖志湄手中,并激动地说道。原来,牛先生是为了该案在时隔近十年之久后能够得以全部执行完毕而专门向承办人廖志湄表达谢意的。

  牛先生是一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的申请执行人,该案于2008年12月立案执行。当时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执行完毕,且被执行人尚在服刑中,法院裁定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但申请执行人仍有近三万元的标的额未执行到位。

  该故意伤害,不仅对申请执行人牛先生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也给其和家人的心理留下了创伤。2017年6月,因了解到被执行人已刑满释放,牛先生就该案向法院申请了恢复执行。廖志湄通过各种途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了调查,最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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