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立案庭部分窗口进驻全市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责任编辑:许鸿雁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5-02

公    告

  根据安排,我院立案庭部分窗口于2017年4月28日进驻位于我市博览中心二楼的全市诉讼服务中心,并定于2017年5月2日正式对外办公。

  在全市诉讼服务中心,我院立案庭主要设立民商事的立案登记窗口和执行案件的立案登记窗口。民商事的立案登记窗口主要负责民商事案件的立案登记,但由于公示催告、诉前财产保全、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等案件的时效性强,属我院管辖的上述案件不在全市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登记,仍在我院本部(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立案受理。

  注:我院本部(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各立案窗口仍照常对外办公。

  特此公告。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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