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得“市级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9-04

8月24日,我院办公室负责人吴志军代表我院出席了中山市小榄镇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及文明卫生小区通报会,我院在会上被授予“市级文明卫生单位”牌匾。 

通报会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举行,由小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均标主持,小榄镇党委书记梁荣佳出席了会议。会议共表彰了3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会上,小榄镇党委书记梁荣佳为我院颁发了“市级文明卫生单位”牌匾。

我院一直致力于争创文明单位,以“做文明干警、建文明单位、树文明新风”为目标,加强干警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各种志愿服务,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服务及办公环境,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了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撰写详细的申报材料,并积极迎接实地检查,最终我院顺利通过考核,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此次通报会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成绩的肯定,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我院倡导了文明新风,传递了文明正能量,展现了法院风采,为全市文明卫生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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