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在执行评估中出动无人机航拍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11-16

10月31日,我院在执行我市两银行与中山市某包装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叶某、郭某等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中,首次出动了无人机在海拔1000米的高度对被执行标的物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航拍,并传回了清晰、完整的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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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顺利起飞


因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之间有多宗诉讼纠纷,其中有4宗已进入执行程序,涉案标的超过一亿元。鉴于被执行标的有6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且连成一片分属于不同的被执行人,单独处置不利于土地价值的最大化,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我院决定将上述土地一并拍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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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对标的物进行航拍


上述土地共160余亩,利用传统拍照、录像技术不能全方位向竞买人展示标的物状况,以便竞买人详尽和知悉拍卖标的物信息,减少竞买风险。为此,我院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协商后决定利用无人机对标的物进行航拍,将相关信息资料于网络拍卖时一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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