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护民生 和解促履行

——我院执行局综合办一涉12人劳动争议案一周执结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12-06

11月30日下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调解室,一宗劳动争议的代理律师签收了全部执行款,这宗涉及12名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在一周的时间圆满执结。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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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市某照明公司为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将公司里的12名员工裁员。随后,12名员工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和加班费等相关费用。法律文书生效后,12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共计40多万元。承办人林海亮接到该案后,当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但被执行人表示短时间内难以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并要求折抵款项,遭到12名申请执行人的一致拒绝,其认为公司有一定的财产,法院可以对相关财产进行拍卖变现。

执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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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情况,承办人到被执行人公司现场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该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财产状况,并将相关情况和执行风险告知双方当事人,并耐心解释,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尽快解决纠纷。

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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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达成后,在林海亮的催问督促下,三日后被执行人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汇入法院账户。次日,12名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到法院签收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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