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紫:雷霆出击 惩治老赖

责任编辑:杨宜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11-10

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变成“半拉子”工程。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古镇横栏执行单元执行长徐先紫法官对此有着更深刻的理解: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丧失了,群众的希望也就泡汤了。

正是有了这样的理解,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著追求,2018-2020年,徐先紫法官个人办结执行案件1796件,为人民群众执行到位执行款项逾亿元,并多次评为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攻坚标兵”,并因 “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获得个人嘉奖。徐先紫法官所带领的古镇横栏执行单元三年共办结执行案件超过4600件,执行到位款项超过2亿五千万元,并在2021年入选首批中山市新时代“四最”青年突击队名单。

勤奋工作,刻苦钻研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所面临的各类案件矛盾纷繁复杂,所涉及的部门法律知识面广,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技巧要求很高。徐先紫同志深知: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他抽出有限的休息时间,不断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探索执行工作的规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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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他为自己制定自学年度计划,并结合组织的学习安排,系统地学习,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自己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雷霆出击,惩治老赖

在执行案件的办理中,徐先紫法官坚持用足法律手段,用尽执行措施,只要是案件需要,只要有利于执行,就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特别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搜查、查封、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雷霆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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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诉叶某心停止气库储存经营项目生产一案中,徐先紫法官查知叶某心的气库储存经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拒不停止生产经营,该气库储存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东海水道旁,如不将其及时停止,是对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以及中山市北部片区人民饮水安全的巨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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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某心拒不停止项目后,徐先紫法官积极联系协调了当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治保会协助参与执行行动,并联系中山市第二人民检察院、小榄镇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在向叶某心宣读完法律文书后,组织人员查封了叶某心的经营场所,并将其存放的乙炔、氧气等危险品拉出交由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存放处理,消除了这一极大的安全隐患。

动之以情,灵活执行

执行案件情况各种各样,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不能让法律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面对这样的矛盾应该怎么办,徐先紫法官通过分析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识到一味的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丝毫不考虑被执行人的诉求和实际困难,这样反而不利于执行案件的进一步推进,并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根据执行案件具体情况的分析,适时采取暂缓执行、分期付款、以物抵债、亲友担保或代为履行等灵活的办法,这样既不易激化矛盾,又能公正执法,从而使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执行中,苏某请求法院解除与肖某的租赁合同,并要求肖某将租赁物返还给自己,并支付占用费。该案件中徐先紫法官发现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极易引发巨大的社会矛盾,徐法官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最后劝说苏某代其儿子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肖某在收到弟弟全部赔偿款后也将占有的租赁物返还给了苏某。

清正廉洁、不失本色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法官侵来。徐先紫法官办理案件数千件,但他却始终保持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他认为法院是人民群众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拒腐蚀永不沾,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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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买卖合同的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找到办公室的徐法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偷偷塞给徐先紫法官1000元钱,说是一点心意,希望法官能对这个案件多上点心。徐先紫法官义正辞严的告诉他“依法办案是人民法官的职责,你的案件我一定会秉公办理,积极执行,请你把钱拿回去”。最后该案件全部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全部的执行款,对法院和法官连连道谢。

漫漫执行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奉献。年轻的徐先紫同志拥有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无私奉献,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尽管工作坎坷艰辛,也不能阻挡他执行工作拼搏、奋斗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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