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2072执异522号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3-1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2执异522号
北京安尚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杜宗泽、王艺朗: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品上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北京安尚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杜宗泽、王艺朗执行异议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2022)粤2072执异522号执行裁定,裁定如下:
追加第三人王艺朗为(2022)粤2072执5950号案被执行人,对该案北京安尚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