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277万元工资到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5-10

“谢谢李法官的帮助,我们已收到工资了!”李帆法官收到工人们发来的感谢信息。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原地高溢价拍卖被执行企业资产,成功执行到位277万余元,圆满解决366名工人的讨薪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调查  加快追薪速度

近年来,中山某制衣厂(化名)受国内外各方面综合因素影响,国内外订单断崖式下降,出现资金困难,导致公司负债超千万元,工人工资停发,在中山市基层法院均有执行案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李帆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仍在生产经营,现场有350多台电脑织机等设备,经营现场仍有200多名工人在工作,若简单处置拍卖上述设备,该企业将面临停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经核查发现,中山某制衣厂自2021年5月起已有工人反映公司欠薪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共拖欠工资363万余元,涉及392人,虽然企业自身已解决了26名工人薪酬问题,但仍有366名工人还未收到工资。


高溢价拍卖  解决“劳资隐患”

为进一步维护工人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为“讨薪”迅速落地提供了一系列有力方案。李帆法官立即与市第一法院沟通,商请该院将冻结扣划中山某制衣厂银行存款100万余元转移到第二法院,优先解决了部分劳动者薪酬问题,但以上案款仅够支付148名工人的薪酬。

为解决剩下218名工人177万余元的薪酬问题,李帆法官对企业设备实行分段处理,以公开原地拍卖方式拍卖一批电脑织机等机器设备,最终成交得款185万余元,溢价率达300%,足以全额支付剩余工人的工资,妥善解除了该企业的劳资隐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承办法官李帆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用人单位要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切勿用消极方式拖延处理、故意隐匿转移财产,否则极易引起劳动争议,甚至触犯刑法。

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恶意拖欠工资报酬的情况,要做好证据收集,可以选择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多措并举 解决“烦薪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一直把涉民生工工资案件执行为工作重点,建立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原则,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今年来,该院共办结涉欠薪类案件683件,到位金额2106.5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欠薪犯罪1人。

该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针对涉民生工资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确保涉民生工资案件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充分利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用足用好限高、失信等限制措施,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民生工资行为;创新“活封活扣”“放水养鱼”“原地拍卖”等灵活执行举措,为企业造血,妥善化解涉民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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